承包方:泗阳县陆集初中(以下简称甲方)
承包方:宿迁三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乙方)
甲方委托乙方对校园内部分d级房屋拆迁项目进行拆迁施工及清渣。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本协议由双方协商签订。
1、建设内容及工程量:
1.施工内容:建筑物拆除、清渣、运输。
2、拆迁标准:根据甲方招标要求,将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渣土清运。
3、施工过程中清除的各种废料归乙方所有,由乙方自行处理。
2、工程价格及结算方式:
1.工程价格:
公开招标后,拆除工程总金额为:3000040、05万元(¥.00)
2、结算方式:
(1)合同签订时,乙方应全额支付工程款。
(2) 乙方的注册费转为押金。拆迁工程完成后清运清渣,平整工地,甲方验收后押金退还乙方。
3、施工日期:
1、合同项目计划于2009年2月23日开工,2018年3月8日竣工。
2.因不可抗力或天气等因素无法按时开工或竣工的,双方可重新约定开工或竣工日期。
4、双方的责任和权力: 1、乙方进入现场后,甲方应向乙方进行施工披露,说明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障碍物及施工注意事项,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。
2、负责协调切断通往被拆迁地区的水、电、通讯等线路。
3、配合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。
4、甲方委派甲人为项目负责人,负责协调施工中的有关事项,对乙方的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。 1、负责编制施工方案,制定安全环保措施。
2、积极配合甲方工作。
3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对建设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,做到文明施工、安全、按时完成施工任务。
4、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,注意环保要求:控制噪音,避免不安全因素。
5、对机械和人员的安全负责,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预防措施,确保施工过程中万无一失;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,对因管理不善而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负责。由乙方承担。
6.服从1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,尊重甲方管理制度。
7、乙方任命2甲人为项目负责人,全权负责项目的拆除工作,并及时将项目拆除情况通知甲方。
v.违约责任:
1.违反本合同规定的,甲乙双方各负其责。由此造成的损失(包括经济损失)由责任方承担。
2、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,双方应协商解决。如果协商不成,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六.其他:
1、本合同签订后,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条款有任何修改,须经双方协商同意,签订补充协议。
2、补充协议及其附件与本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双方必须遵守。
3、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。
4、本合同一式四份,甲乙双方、局基建办、监察办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:乙方:
代表:代表:
2024年2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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