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拆除工程图纸所界定区域内的所有地上建筑物(办公楼、洁具城、工人宿舍)、构筑物和地上配套设施,并进行排渣(渣点由承包商负责),清理场地并平整至各建筑物室外地坪标高。工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商承担(包括办理各种手续和费用)。区内的树木、电线杆、锅炉设备等设施。拆除和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应由承包商承担。 (2)出渣:出渣点的选择和出渣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,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。 (3)拆迁区域及周边的地下管网、供热管网、电力管道、高压线塔等公共设施必须保护好,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。 (4)承包人负责按照市政管理部门、环保部门和城建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和费用。如果承包人未能办理手续,所有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。 (5)因拆迁施工造成周围公共设施损坏的,承包人应按照市政管理部门、环保部门和城建管理部门的要求负责恢复或赔偿,由此产生的纠纷和诉讼由承包人承担。 (6)拆除工作必须在发包人指定的工作区域内进行,不得拆除工程施工范围以外的设施。雇主有权随时检查。一旦发现此类问题,应履行植拆合同,同事扣除承包商履约保证金并处以10倍罚款,并追究其法律责任。 (7)承包人必须在中标后24小时内为所有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办理完外部伤害保险,费用由承包人承担,相应的保险手续应致电发包人备案;否则,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违约保证金,不予退还。 (8)承包人负责所有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用工手续(必须与每个现场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)并承担其费用。发包人不与承包人的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。 (9)工期:图纸中确定的宿舍、家具市场、办公楼的拆除将在业主通知现场后15天内完成;完工包括排渣和现场清理。拆迁分两个施工段,一个是宿舍和家具市场,一个是办公楼。两个施工段分两个时期进行拆除,每个施工段的具体拆除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的时间为准..(初始到达日期分别为2月25日和3月15日)
二、材料管理
1.本工程中发包人指定范围内的所有拆迁物品的所有权归承包人所有。
2.承包商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存放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,存放标准应符合发包人的相关要求;承包人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由承包人负责报复,承包人应对任何损坏或损失负责。
3.每项工程完工后,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清理其材料,不得影响后续工序的施工;否则,发包人应自行组织材料清理,费用由承包人承担。
机械准备
承包商应提供所有施工设备、机械设备、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。
人员配备要求
满足拆迁进度要求。
施工方法和要求
3、承包人必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规,承包人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,并执行发包人的规章制度。
4.承包商应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。如果由于承包商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范而在现场发生任何安全事故,承包商应承担所有赔偿和法律责任,并根据发包人的规章制度进行评估。
5.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,避免拆迁过程中第三方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因承包人防护措施不力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,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。
6.在拆迁过程中,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,避免施工机械噪声扰民和拆迁扬尘污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