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拆除作业前,应对拆除对象的实际情况、周围环境、防护措施、人员撤离、施工机具、人员培训教育等进行检查和确认。
3.拆除设备、管道设施和主体结构前,应切断电源、水源、气源;拆除主体结构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和附属设施,再拆除承重结构。
4.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设置硬质围挡和安全警示标志,同时采取防尘、降噪、节水等措施。
5.在拆除工作中,应监测待拆除物体的稳定状态。如发现事故隐患或不明物体,应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。
6.切割管道或容器前,检查并确认管道或容器内没有可燃气体或爆炸性粉尘等残留物。
手动移除
1.拆除应自上而下逐步进行,分段进行;不要垂直工作。
2.人工拆除作业时,操作人员应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,禁止在水平构件上聚集或集中堆放材料。
3.拆除墙体时,应有序采用底部挖掘或推倒的方法。
4.建筑物栏杆、楼梯等构件的拆除应与整体拆除进度相协调,不得一次性拆除。
5.框架结构应按楼板、次梁、主梁、构造柱的顺序进行;建筑物的承重梁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构件全部拆除后进行拆除。
机械移除
1.拆除应自上而下逐步进行,分段进行;非承重结构应在承重结构之前拆除。
2.用机械拆除建筑物时,机械设备前段工作装置的工作高度应超过被拆除物体的高度。
3.机械拆卸需要人工配合时,人员和机械不得同时在同一作业面上作业。
爆破拆除
1.爆破拆除的预拆除施工不得影响建筑结构的安全和稳定。预拆应在充电前完成,严禁预拆与充电交叉进行。
2.采用爆破拆除时,爆破震动、空气冲击波、个别飞行物等有害效应的安全容许标准,按现行国家标准《爆破安全规程》(gb6722)执行。
3.高层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爆破拆除设计,必须控制地面塌陷振动、爆破后座、碾压、地面飞溅和前推力的危害,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。
4.爆破拆除应设置符合设计要求的安全警戒范围。
静态破碎和拆卸
1.建筑物、构筑物的整体拆除或承重构件的拆除,不得采用静压方法。
2.破碎剂注入孔内后,操作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,严禁在孔内注入区域行走或停留。
3.施工人员必须戴防护手套和眼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