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一般规定拆迁项目应当制定专项规划。拆除方案应明确拟拆除的物件及其结构特征、拆除方法、安全措施、拆除物件的回收利用方式等。
2 .建筑物拆除过程中应控制废水、废弃物和粉尘的产生和排放。
3 .拆除建筑物应按规定进行公示。
4.风力4级以上、大雨或冰雪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拆除施工。
5.建筑拆除材料的处置应符合充分利用和就近消纳的原则。
6拆除材料应按材料性质分类使用;剩余的废物应该无害化处理。
拆除施工准备
1 .拆除施工前,拆除方案应经有关方面批准;应对周围环境进行调查和记录,并确定受影响的区域。
2.拆除工程应根据建筑构件情况确定为保护性拆除或破坏性拆除。
3拆除施工应根据实际情况,采用人工拆除、机械拆除、爆破拆除和静态破碎等方法。
4拆除施工前,应制定应急预案。
5拆除施工前,应制定防尘措施;采用喷水降尘时,应采取措施控制用水量和污水流量。
拆除施工
1.人工拆除前应制定安全防护和防尘措施。拆除管道和容器时,应查明残留物的性质,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,方可进行拆除施工。
2机械拆解应选择低能耗、低排放、低噪音的机械;应合理确定机械的工作位置和拆卸顺序,并采取措施保护机械和人员的安全。
3爆破拆除前,应进行试爆,并根据试爆结果改进拆除方案。
4爆破拆除时的粉尘控制和飞石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:
1)钻孔时应设置吸尘装置,或采取带水钻孔等降尘措施。
2)爆破拆除时,可采用在爆点设置水袋的方法或多孔微爆法。
3)爆破完成后,宜用高压水枪进行水雾除尘。
4)对于重点保护范围,应在其附近搭设防护排架,并挂金属网进行保护。
5爆破拆除烟囱、水塔等高大建(构)筑物时,应在坍塌区域内采取铺设垫层或开挖减震沟等措施。
6在城镇或人口稠密地区,爆破拆除应采用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静态爆破,并应符合下列要求:
1)使用腐蚀性静电破碎剂时,灌浆人员必须戴防护手套和眼镜。
2)静态破碎剂不得与其他材料混合使用。
3)爆破成孔和喷入破碎剂不应同时进行。
4)注入破碎剂时,不得在邻近区域进行钻孔施工。
5)破碎剂注入孔内后,操作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,不得在孔内注入区域行走。
6)使用静态破碎出现异常情况时,必须停止作业;查明原因并采取安全措施后,方可继续施工。
拆迁物的综合利用
1.建筑拆除材料的分类和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技术规范》GB/T 50743;剩余的废物应该无害化处理。
2.不得将建筑拆除材料混入生活垃圾,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拆除材料。
3拆除的门窗、管道、电线、设备等材料应回收利用。
4拆除的钢筋和型材应分类回收。